
学院概况
第一条 为保障学院依法自主办学,明确学院法律地位,保障举办者、学院、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,使学院各项活动有章可循,实现学院管理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制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、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院中文名称: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。简称:“克职院”;英文全称:Karamay Vocational & Technical College,英文缩写为“KVTC”;学院的网址是http://www.kzjsxy.edu.cn。
学院设有克拉玛依和独山子两个校区。克拉玛依校区法定住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;独山子校区法定住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。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,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。
第三条 学院是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依法享有管理学院内部事务的自主权。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四条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,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方针、政策,坚决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实行党委领导、院长负责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。发挥理事会对学院办学的咨询、协商、审议和监督作用。
第五条 学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,坚持依法治校原则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,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,坚持把“立德树人”作为立校办学的核心任务,坚持把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、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坚持不懈促进高校和谐稳定、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作为立校办学的基本遵循,以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主要职能,遵守法律法规,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,持续创新,凝练特色,实现学院可持续发展,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、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第六条 学院以工科为主,突出石油石化特色,主要开展高等职业全日制学历教育,探索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,重视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。根据国家需要和学院实际,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,保持适度办学规模。学院根据社会需要和国家政策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。依法颁发学历证书。
第七条 学院立足新疆、面向西部,突出石油石化特色,坚持“高职为主,培训并举,协调发展”的办学定位,培养“厚德、崇能、唯实、求新”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。

